779cn太阳集团第三届“大力杯”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30浏览次数:3569

一、主办单位:779cn太阳集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系   团委

三、协办单位:电气工程公司

四、参赛单位:

  1、甲组(大系组):(13个)

建筑公司  机械工程公司  能源与环境公司  779cn太阳集团  土木工程公司  电子科学与工程公司  自动化公司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公司、软件公司  人文公司  经济管理公司  电气工程公司  交通公司  医公司

2、乙组(小系组):(14个)

数学系  物理系  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公司(学习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公司  外国语公司  化学化工公司  仪器科学与工程公司  艺术公司  法公司继续教育公司  公共卫生公司  吴键雄公司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下午--2010年10月23日全天

地点:779cn太阳集团九龙湖校区焦廷标馆南面广场(老员工活动中心)

      779cn太阳集团四牌楼校区体育馆前

六、    参赛办法:

1、甲、乙组各院系派出3支参赛队伍,分别由大一大二员工、大三大四员工和研究生组成(研究生不分甲乙组)。名称为本科生低年级组、本科生高年级组、研究生组。每组别上场人数为男生20人、女生5人。

2、各院系报名将参加的组别以及各支队伍的负责人,具体参赛人员由各院系自行组队,无需报具体参赛人员名单。

3、由于乙组有些院系按照本规定还不能够组成代表队(人数不够),可以跨院系的方式组成混合队参加比赛,但混合队局限于本组别,并且最多只能由2个院系组成一个代表队,计分按照各院系最终上场人数的比例乘最后得分来计算。

4、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1日(周一),报名邮箱dndxqtjs@163.com。报名表见附件

七、竞赛办法:

1、比赛共分三大组别,分别为本科生低年级组,本科生高年级组,研究生组。

2、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区,本科生每半区分2个小组,每小组至多3支队伍。研究生每半区分4个小组,每小组至多三支队伍。

3、各院系在赛前派代表抽签分组,每个院系本科低年级组、本科高年级组分组情况相同。

4、小组赛为单循环制,本科生每小组第一名晋级四强,第二名为五到八名。研究生每小组第一名晋级八强。

5、研究生比赛将在四牌楼校区(含丁家桥校区)、九龙湖校区二个赛区进行,两个赛区各决出前四名,并在各赛区进行淘汰赛分别决出四强队伍及五到八名队伍。两赛区前两强队伍于九龙湖赛区进行决赛。

6、各比赛场地赛道中心线至两端红色记号线各定为1.5米。

7、上场拔河人数为25人,其中男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女生不得少于5人。对手相同的三场比赛中不得更换队员。每位队员需携带校园卡或员工证到场。

8、每局比赛规定时间为45秒,如在规定的45秒内两队比赛未结束,则按大绳标志线过中线多者为胜方。

9、裁判可视危险程度,宣判正在进行中的比赛中断,并以绳子中心记号区的位置判定胜负。

10、小组赛积分规则: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小组赛结束时如遇积分相同,根据两支队伍间的胜负决定进入8强。如三个队积分相同,则比较胜负局的秒数,用时最少者获胜,如仍相同,则择期重赛。

11、赛中发现舞弊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院系比赛所得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前4名分别颁发奖品及奖牌。

2、本次比赛设若干名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及奖品。各个院系我们将根据具体成绩计分,总分最高者捧得“大力杯”。

九、注意事项:

1、参赛队员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或员工证以便核实。

2、比赛期间应服从裁判员,若对裁判员的判罚有疑义,由各队的领队向裁判长申诉。

3、参赛队不得迟到,若比赛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则作弃权处理。希望各队遵守比赛时间,有特殊原因的,提前告知,不要无故弃权。

4、如果比赛遇到下雨天气,若无组委会通知,则照常进行。

5、比赛期间,组委会不统一安排车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比赛所有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779cn太阳集团体育系

                                         2010年9月29日

 

 

 

附一:报名表:

请于10月11日前将参赛确认表发至报名邮箱dndxqtjs@163.com

 

院系名称:

领队(建议为老师,请注明联系方式):

组别

是否参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科生低年级

 

 

 

本科生高年级

 

 

 

研究生

 

 

 

 

 

附二:优秀组织奖及“大力杯”评比细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好最佳组织奖,现在综合考虑竞赛组织的各有关环节,确立以下评分细则:

一:分客观部分、主观部分两大类,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客观部分:

1.      竞赛成绩:

 

项目及名次

本低甲

本高甲

本低乙

本高乙

研究生

第一名

60

60

60

60

60

第二名

40

40

40

40

40

第三名

30

30

30

30

30

第四名

20

20

20

20

20

第五~八名

10

10

10

10

10

其他

0

0

0

0

0

 

2.      遵守纪律:

有迟到(在比赛开始的十五分钟以内):迟到一分钟扣十分;有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队员参赛的、不听从裁判长最终决裁的,取消参评优秀组织奖资格。

(二)主观部分:

1.        领导重视、教练、领队尽职尽责,组织得力:加10—30分;

2.        运动员举止文明、精神面貌佳:加10—30分;

3.        安排啦啦队、助威鼓劲:加10—30分;

4.        宣传及时得体,加:10—30分。

二、竞赛成绩总分最高的院系捧得“大力杯”,客观和主观部分总分之和较高的院系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评比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在决赛现场宣布并颁发奖牌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