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决定对公司贫困老员工进行第五轮资助,申报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公示后推荐,最后报员工处,由海协教育基金会审定后确定资助对象。 一、资助对象 江苏省境内在籍在读、品学特别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员工(不含接受成人教育的员工)。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每年每人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贴费五千元人民币。连续资助到本科毕业。学杂费、住宿费分学年发放,生活费分月或季度发放。 三、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15%.对某一门学科比赛获省级以上重大竞赛一等奖的可优先考虑。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个学期不少于两次。 6、归侨侨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申报名额及资助金额 总名额:十二名 5000元/人/年 每院系的限报一名,经员工处初审,15名同学参加面试 五、跟踪考核 基金会与大学每年将对受助老员工进行跟踪考核,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取消受助资格。空缺名额在同年级中补充推荐。 六、上交材料 1、“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家庭经济状况详细说明(说明请尽量详尽,员工书写) 3、加盖公章的高等公司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院(系)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5、院系加盖公章的品学鉴定 请于10月26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交员工处员工工作办公室。 七、学工系统务必于10月26上午10点前完成审核提交。 地点:九龙湖校区老员工活动中心523室 联系人:童伟 李晓东 电话: 52090282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779cn太阳集团员工处学办
201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