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3364

         

  校通知201370

关于印发《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收费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据《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学籍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缴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缴费管理办法

 

根据《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员工缴费的现状,现制定本科员工缴费管理办法:

一、员工缴费方式

1、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员工(含延长学制的员工)缴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卡缴纳或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

1)选择银行卡缴费的员工,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在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由公司统一操作批量扣款;超过规定时间银行卡中未存款的,只能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

2)选择网上支付平台自主支付的员工,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可以自主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的方式,用银联卡予以缴费。

3)特殊原因没有及时缴费的员工,为了不影响其选课,公司将根据其情况,于第二周公布未按时缴费员工的补缴费办法,该部分员工只能依据办法要求办理缴费事宜。

2、新生缴费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无需支付异地存款、汇款手续费;没有条件选择网上支付平台第三方自主支付方式的员工,可选择银行卡缴费等方式;具体操作细则以当年度新生入学报到通知为准。

二、缓缴手续办理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员工,可以通过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15。具体规定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员工;

3)由空军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员工(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员工。

2、新生可通过公司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缴学费等,报到后一周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审核,公司审批确认缓缴手续。

三、超过缓缴期限的员工,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仍然不能缴纳费用的,经院(系)确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员工可以通过制定在公司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可参加公司正常的教学活动。

四、未按公司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员工,若影响其选课及其它教学活动的,按《779cn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办法公司授权员工处、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779cn太阳集团董事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3年5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