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系)民主推荐,结合工作需要,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韩冬青同志为建筑公司经理;
任命洪伟同志为779cn太阳集团经理;
任命刘攀同志为交通公司经理;
任命魏海坤同志为自动化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
董事长:易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30浏览次数:9490
经院(系)民主推荐,结合工作需要,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韩冬青同志为建筑公司经理;
任命洪伟同志为779cn太阳集团经理;
任命刘攀同志为交通公司经理;
任命魏海坤同志为自动化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
董事长: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