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公司团委研究决定,拟确定李鸣霄等71位同志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监督电话:52090830,联系人:原紫滨
发布者:原紫滨发布时间:2026-03-23浏览次数:82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经各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公司团委研究决定,拟确定李鸣霄等71位同志为推优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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